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生活」我認為在曖昧不明的狀態下不能上床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想要交往一事,的確是需要時間考慮的,
但是我並不認為在考慮的期間發生性關係是正確的選項。

我們很直白的來說,性的確是一個最原始、最單純的事情,
但就因為它太原始、單純,所以一直以來它都被使用在很多附加價值上。

其中之二,一個是愛情另一個則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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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情來說,有太多人把性當成是一種愛情的證據,
就妳以及對方來說都有可能會發生的。

或許妳以為他與妳的歡愉一夜,已是他愛妳的最好證明,
於是妳在高潮之後容光煥發、心情愉樂,
就只在等他開口向你一起承諾日後未來的種種與生活。

這種期待,本身會是一種傷害。

因為對方或許只是認為"性乃無意之舉、目的只是發洩多餘的精力"而這種簡單的想法卻在"時值決定是否要交往的關鍵時刻"被某一方放大了,這樣其實就不好了。

相對的,對方是否也有可能認為與妳做愛,也正是表達出他的心意之舉,或是與妳親暱一夜正好可以提供妳留在身邊的些許養分,讓你一直傻傻的待在身邊直到他尋覓到真正的真命天女。

不管結局是好是壞,在結局揭曉之前妳或他都早已耗費巨大心思了吧,這樣換來的結局也太可歌可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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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責任來說就更是麻煩了。

不管你們彼此雙方是否有"責任"相關的想法,但那不代表妳們的朋友沒有,或是"網友"沒有。這非常的容易讓人迷糊。

有可能你們歡愉一夜,妳覺得他必須負責/他覺得他必須負責,
可是你們彼此根本就不相愛,為了一些可笑而不得已見著的責任來綁住自己,那真的是一件相當可惜的事情。

另外你們做愛了,通常都會有別人知悉,或是害怕別人知悉一事產生,或許妳的姊妹認為做愛之後一定得交往、或許妳的父母覺得婚前做愛已不可取怎能還不娶。那這些壓力是不是會使一個人對於"是否要交往"一事產生諸多的想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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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性是最需要小心處理的一件事情,我跟你說一個小故事,數年前我曾在PTT一親某板名人芳澤,那是個炎熱後,她來作客說是要看看家裡的小寵物,順便拍拍照片,沒想到她穿了個貼身超短裙還有性感黑網襪以及一雙三吋高紅色高跟鞋,我們最後在床上渡過一個不算難過的下午。

當時我們什麼都沒說好,我也沒多說什麼,不過因為她有男友,所以事後我也沒多進一步,之後在某些成人看板就會一直發現她的蹤跡,然後談的都是:

「曾經有一次我去了一個攝影師家裡看貓...結果對方假借拍照之名拐騙我上床...」這一類的言論。

我覺得相當難受,因為我以為那是一段快樂的體驗,開始之前她也沒反對,事中也無抵抗,事後更是開心的讓我送至捷運站,還三番兩次回頭與我道別,最後我就是如此被他說成了是個偽君子。

從此之後,我便習慣性的在做愛之前先把一切說清楚,不讓一夜歡愉成了彼此的汙點,也不讓這等激情影響了事後雙方感情的發展,我認為這樣子的態度才是對的。

因此我才會向妳說,我認為在曖昧不明的狀態下不能上床。

4 則留言:

  1. 唉!太多時候,我們都讓"性愛"沖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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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身为女性,我认同你说的,说清楚道明白才享乐,要不事后想不开放不下就很伤神。不过这些分寸真的很难拿捏,尤其是第一次见面后就享鱼水之欢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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